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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已作出的准予危险废物收贮运一体化项目决定情况公开
时间: 2026-03-11   来源: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处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建设地点

申请内容

批准经营期

核准经营方式

作出准予决定日期

1

浙江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贮运一体化项目

莫建军

湖州市长兴县吕山乡吕山村吕蒙路69号

经营废物类别:见附件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转运

经营废物的能力:10000吨/年

2026年3月17日至2029年3月16日

收集、贮存、转运

2026年3月11日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准予危险废物收贮运一体化项目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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