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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湖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2018年,我市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实施、开展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和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规范行政许可等工作。不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强化许可管理和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全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水平。 一、固体废物环境现状 2018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65.82万吨,综合利用量248.6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23万吨),处置量16.74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41万吨),贮存量1.04万吨,排放量为零(见表1)。 表12018年度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 | 数量(万吨) | 备注 | 产生量 | 265.82 |
| 综合利用量 | 248.66 |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23万吨 | 处置量 | 16.74 | 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41万吨 | 贮存量 | 1.04 |
| 排放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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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状 2018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46.04万吨,综合利用量245.32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17万吨),处置量0.42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99.8%,贮存量0.46万吨,排放量为零(见表2)。 表22018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数量(万吨) | 备注 | 产生量 | 246.04 |
| 综合利用量 | 245.32 |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17万吨 | 处置量 | 0.42 | 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万吨 | 贮存量 | 0.46 |
| 排放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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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五位的企业(见表3)共产生固体废物107.78万吨,占全市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43.8%。 表3 2018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排前五位企业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生量(万吨) | 1 |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 56.66 | 2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 | 32.09 | 3 | 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0.87 | 4 | 湖州织里长和热电有限公司 | 4.69 | 5 | 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3.47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五位的废物种类(见表4),共计200.76万吨,占全市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81.6%。 表4 2018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排前五位种类 序号 | 废物种类 | 产生量(万吨) | 1 | 粉煤灰 | 82.71 | 2 | 炉渣 | 50.11 | 3 | 脱硫石膏 | 25.20 | 4 | 工业污泥 | 22.98 | 5 | 冶炼废渣 | 8.87 |
(二)危险废物废物现状 1.工业危险废物。2018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9.78万吨,综合利用量3.34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06万吨),处置量16.32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41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97.1%,贮存量0.58万吨,排放量为零(见表5)。 表5 2018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 | 数量(万吨) | 备注 | 产生量 | 19.78 |
| 综合利用量 | 3.34 |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06万吨 | 处置量 | 16.32 | 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41万吨 | 贮存量 | 0.58 |
| 排放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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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位的企业(见表6)共产生危险废物10.13万吨,占全市当年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51.2%。 表6 2018年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排前五位企业 序号 | 企业名称 | 危险废物产生量(万吨) | 1 | 长兴新城环保有限公司 | 4.75 | 2 | 德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8 | 3 |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1.56 | 4 | 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0.88 | 5 |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兴分公司 | 0.86 |
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位的废物种类(见表7),共计17.65万吨,占全市当年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89.23%。 表7 2018年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前五位种类 序号 | 废物种类 | 产生量(万吨) | 1 | HW18焚烧处置残渣 | 8.32 | 2 | HW17表面处理废物 | 6.06 | 3 | HW34废酸 | 1.33 | 4 | HW31含铅废物 | 1.04 | 5 | HW49其他废物 | 0.90 |
截至2019年7月,全市共有处理危险废物的持证项目24个,形成收集、焚烧、处置和利用危险废物能力达132.846万吨/年(见表8),其中处置和利用危险废物的持证项目10个,形成处置和利用危险废物能力达68.236万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项目10个,能力63.5万吨/年,基本可满足我市大宗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处置需求。 表8 2018年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项目表 序号 | 县区 | 经营单位名称 | 经营许可证编号 |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 | 利用/处置方式 | 核定利用/处置能力(万吨/年) | 1 | 吴兴区 | 湖州一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171号 | HW08、HW09、HW49 | 收集、贮存、利用 | 4.5 | 2 | 吴兴区 | 湖州富联蓄电池回收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209号 | HW49 | 收集、贮存 | 4 | 3 | 南浔区 | 湖州南太湖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013号 | HW49 | 收集、贮存、利用 | 0.8 | 4 | 南浔区 | 湖州玖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064号 | HW49 | 收集、贮存 | 4 | 5 | 南太湖新区 | 湖州欧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042号 | HW17、HW35 | 收集、贮存、利用 | 3.636 | 6 | 南太湖新区 | 湖州久清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湖开危废经第001号 | HW08 | 收集 | 0.5 | 7 | 南太湖新区 | 湖州市星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有限公司 | 湖危废经第02号 | HW01 | 收集、转运贮存、处置 | 0.8 | 8 | 德清县 | 德清水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171号 | HW17、HW34、HW35 | 收集、贮存、利用 | 5.8 | 9 | 德清县 | 浙江润淼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169号 | HW49 | 收集、贮存、利用 | 0.7 | 10 | 德清县 | 德清永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210号 | HW49 | 收集、贮存 | 4 | 11 | 德清县 | 湖州德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005号 | HW49 | 收集、贮存 | 4 | 12 | 德清县 | 湖州德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德危废经第001号 | HW08 | 收集、贮存 | 0.5 | 13 | 长兴县 | 浙江超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118号 | HW49 | 收集、贮存 | 1.5 | 14 | 长兴县 | 湖州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006号 | HW17、HW34 | 收集、贮存、利用 | 3 | 15 | 长兴县 | 浙江明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003号 | HW02、HW04、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50、HW17、HW21、HW23、HW18、HW49 | 收集、贮存、利用 | 10 | 16 | 长兴县 | 浙江天能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075号 | HW49、HW31 | 收集、贮存、利用 | 33 | 17 | 长兴县 | 长兴聚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041号 | HW49 | 收集、贮存 | 20 | 18 | 长兴县 | 长兴祥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145号 | HW49 | 收集、贮存 | 5 | 19 | 长兴县 | 浙江超越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232号 | HW49 | 收集、贮存 | 8 | 20 | 长兴县 | 长兴永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100号 | HW49 | 收集、贮存 | 10 | 21 | 安吉县 | 安吉美欣达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125号 | HW17、HW22、HW23、HW46、HW49、HW18、HW02、HW04、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37、HW39 | 综合利用 | 6 | 22 | 安吉县 | 安吉宏顺废油收购有限公司 | 安危废经002号 | HW08 | 收集、贮存 | 0.05 | 23 | 安吉县 | 安吉正能废油回收有限公司 | 安危废经003号 | HW08 | 收集、贮存 | 0.06 | 24 | 安吉县 | 安吉绿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浙危废经第3305000035号 | HW49 | 收集、贮存 | 3 | 合计 | 132.846 |
2.医疗废物。2018年,全市集中处置医疗废物0.5053万吨,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三)城市生活垃圾 2018年全市产生生活垃圾111.9万吨,其中焚烧104.4万吨,餐厨资源化利用6.4万吨,应急填埋1.1万吨,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 (一)土壤污染防治 1.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印发《2018年湖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顺利推进。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出台《湖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和《湖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细则》,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2.推进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行动。会同国土、农业、卫健委等部门积极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点位核实和详查单元划定工作,通过农用地图层比对、现场勘查等方式,目前已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农产品样品采集等工作。 3.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完成我市723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特征污染物前期排查任务。以环保、财政、国土、农业、卫计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湖州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湖环发〔2018〕21 号),明确了各部门和各县区详查工作职责和任务,排定了详查工作三年工作计划,8-10月份按计划组织入围的4家第三方技术支撑调查单位对723家企业开展基础信息调查,完成技术支持单位的招投标工作(浙江大学团队中标)。 4.加快推进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并按要求将已完成调查评估或治理修复的污染地块(含疑似)信息填报入国家信息系统。南浔区“德泰顺皮业有限公司退役场地”的调查和修复工程已完成验收。 (二)固体废物监管 1.开展固体废物专项调查。针对当前固体废物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主要做三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我市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印发相关文件,动员县区全面排摸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源、利用处置能力。对省级排查情况进行梳理,完成建议立案调查企业的违法核实和立案调查,上报问题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印发《湖州市落实省环保厅开展危险废物和污泥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湖环发〔2018〕8号),对我市危险废物和污泥专项检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整改落实工作。三是主动作为,印发《关于开展工业污泥等固体废物专项调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组织各县区对印染等行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和处置情况进行调查摸排,查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短板和突发事件应对。 2.推进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实施。在2017年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针对工业污泥处置存在缺口问题,以市美丽办名义下发《关于建议加快推进工业污泥处置利用设施建设的函》(美丽湖州办函〔2018〕2-6号),督促县区排出德清中能热电有限公司200吨/日污泥处置项目在内的6个基础设施项目,要求县区倒排时间任务,限期建设投运。截至18年底,填埋场项目的环评审批已获重大进展;一环环保科技5万吨废油、2万吨含油废物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开始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吴兴区南太湖热电二期污泥焚烧处置项目目前200吨两条生产线已建成投运。南浔区巴安水务300吨/天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已立项,进入前期各项准备阶段。德清中能和浙能长兴的污泥焚烧处置项目正编制可研报告中。长兴夹浦污泥处置项目厂房已完成改建,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通过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到2019年我市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问题基本解决,实现“大宗固废不出市,自我平衡、略有富余”目标。 3.严格规范行政转移许可。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委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承接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17〕466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委托下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审核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17〕468号)文件,进行许可事权下放,18年度受理并办结了明境1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等16个项目领证(续证、变更)工作,安吉美欣达6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危废经营许可证领证正在办理过程中。办结同意危险废物跨省转出事项66批次,回复同意转入事项37批次。 4.强化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监管。1800余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含社会源)、86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含本省其他地市)纳入平台,同时针对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处置设施焚烧飞灰转移过程未执行联单的问题,下发《关于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飞灰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函》(美丽湖州办函〔2018〕7-9号),要求县区督促企业及相关部门在焚烧飞灰产生、转移环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将转移过程纳入平台管理。 5.推进重点行业重金属减排。印发《2018年度湖州市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方案》(美丽湖州办〔2018〕2号),明确2018年度减排项目,要求县区不得新增涉重项目的审批许可,巩固减排成果。组织开展54家涉重金属企业开展全口径调查并及时上报。 6.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组织市、县区环保局相关人员参加省环保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调查制度培训班,组织调查对象开展POPs统计调查,18年我市范围内共调查二噁英产生企业13家,全部完成数据上报。 7、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存量清零。于7月印发文件,组织县区开展和推进危险废物存量清零工作,三天门世纪清金属污泥清运工作于5月启动以来,截至18年底已累计处置3800余吨(含星鸿公司自行委托)。 三、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浙江省湖州市 2、信息发布机构: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3、信息发布时间:2019年8月12日 4、信息发布周期:一年 5、信息来源:环境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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