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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0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 2026-06-10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挂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科牌子)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文

1

湖州欣启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污泥造粒项目

湖吴环建【20267

202668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6611202662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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