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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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欣启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污泥造粒项目
湖吴环建【2026】7号
2026年6月8日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