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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5-06-05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6日-2024年6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万件艺术工艺品的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苕溪东街888

浙江韩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工艺品行业不断融合创新,结合现代设计和营销手段,推动着手工艺品的传统与现代的融合。同时,消费者购买渠道的多元化也为工艺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在此背景下,浙江韩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购买浙江德乾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德乾智造产业基地约1200平方米厂房,计划购置激光切割机、数字化操作平台、全自动流水线操作台等设备,以形成年产10万件艺术工艺品的项目生产能力该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赋码备案,备案文号为:2303-330521-07-02-56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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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至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印刷车间废气:企业拟设2个相对密闭的印刷车间废气密闭整体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3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切纸废气本项目为制定客户所需规格的产品,将会根据客户提供的产品规格分切纸张,该工序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为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由于产生量极少,本次评价不进行定量分析。预计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金属切割废气经沉流式滤筒除尘处理后尾气排放在车间内。预计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固废

各类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不排放,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4噪声

设备摆放

设备合理布局,尽可能将各类设备布置在厂房中央,增加与厂房墙壁的距离,增加噪声在厂房内的衰减,减少对外影响。

技术防治

技术防治主要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两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的措施有:在设备采购时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震和减振措施;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改进操作工艺,尽可能降低设备操作噪声。

从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的措施有:尽可能将设备布置在车间内运行;对车间墙壁进行降噪设计;车间安装隔声门窗。

设备维护保养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

管理措施

日常尽量关闭门窗生产;加强宣传,做到文明生产,禁止工作人员喧哗;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夜间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