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2-2666130 传真:0572-2668504 通讯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吉县老石坎水库加高扩容工程 | 安吉县孝丰镇 | 安吉县西苕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工程任务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灌溉、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发电等综合利用。老石坎水库加高扩容后正常蓄水位由115.13m抬高至130.00m,总库容由1.14亿m³增加至2.81亿m³,防洪库容由4657万m³增加至8256万m³,兴利库容由0.41亿m³增加至1.90亿m³,配套电站总装机容量3600kW,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属大(2)型水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1)加高拦河坝。拦河坝在原有土石坝结构基础上进行下游贴坡加高,并在右岸原溢洪道处新建同型式土石坝,加高后坝顶高程138.00m,最大坝高55.37m。(2)新建4座副坝。库区4座副坝采用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均为136.00m。(3)新建溢洪道。溢洪道采用2孔×10m泄洪闸。(4)新建泄洪洞。结合导流洞布置于溢洪道左侧,隧洞长695米,进口底高程108m。(5)新建发电引水及输水建筑物。进水口采用岸塔式分层进水口,出口设岔管接入发电厂房和大坝下游右岸水厂。发电厂房采用地面式,总装机容量3600kW。(6)拆建鸭坑坞分洪闸。分洪闸与3#副坝结合布置,设1孔×5m弧形闸门。(7)道路工程。新建上坝道路1.4km、主副坝连接道路14.09km。(8)管理工程。管理房在现状管理区范围内进行改造提升及拆建,总计5177m²。(9)改造提升并拆建现有管理区;库区环境提升工程,面积 14.5万平方米;坝下生态提升,面积 5.4 万平方米;库尾水生态修复,面积6万平方米。 | 采取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场地洒水等,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排放废水及其它可能污染水体的污染物;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施工围堰及取水口周围采用防污屏,运行期管理生活废水纳入孝丰镇污水管网,取水口批复后尽快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重新划分工作。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场界大气质量达标。运行期采取油烟处理装置处理食堂废气达标排放。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场界采取隔声围墙。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限制车速,居民区附近施工时严格执行当地政府规定。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按照环评核定生态流量要求下泄,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施。定期开展鱼类增殖放流。取水口设置分层取水装置减缓低温水对下游水温影响。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在库尾区域进行中华秋沙鸭替代生境的补偿修复,淹没区古树按照古树名木专题进行移植保护 。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施工期间油料、炸药的储存与使用风险防范,加强施工船舶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生产废水风险防范措施,运行期做好发电厂房内油料泄漏风险防范,主副坝连接道路做好交通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
4056840-26535-34-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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