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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湖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湖州长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 2025-05-29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子湖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地点:安吉县天子湖镇五福路。

建设单位:湖州长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为天子湖化工园区配套新建一座化工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2000m3/d,工艺采用“调节池(含事故池)+预芬顿反应器+磁混凝高效沉淀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站+后芬顿反应器+活性炭接触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尾水泵房”。并为现状尚未具备“一企一管”专管系统企业配套建设专管约8.2公里及配套污水管网附属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详见表1。

表1  本项目主要敏感目标一览表

分类

保护目标名称

UTM坐标/m

保护

保护内容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保护要求

行政村

自然村

X

Y

对象

户数

人数

环境空气

古苑村

古苑新村

756778.2

3412950.0

居住区

~180

~540

NE

~3300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张芝村

张芝村

754920.2

3413137

~23

~69

NE

~1860

吴址村

吴址村

753805.5

3413082.2

~43

~129

NE

~1950

吴址村

孙家村

752156.3

3413019.4

~50

~150

NW

~1950

南店村

南店村

751655.8

3411023.4

~10

~30

W

~2500

良朋村

良朋村

752722.9

3408131.3

~510

~1530

SW

~2850

吟诗村

吟诗村

756216.7

3410275.9

~180

~540

E

~1885

五福村

五福村

753712.2

3409884.7

~1504

~4512

SW

~700

南北湖村

南北湖新村

754460.3

3409945.3

~703

~2109

S

~640

南北湖村

下城村

754709.4

3409612.9

~230

~690

S

~1000

南北湖村

东山岗

755424.0

3409402.6

~25

~75

SE

~1600

吟诗村

胡家厂

755106.1

3409157.6

~30

~90

SE

~1590

吟诗村

李家场

754795.4

3408741.3

~160

~480

SE

~1880

吟诗村

郭家边

755905.5

3408382.3

~30

~90

SE

~2680

吟诗村

杨家墩

756675.9

3409910.3

~70

~210

SE

~2380

兰田村

杜母岗

756469.4

3408343.1

~14

~42

SE

~3100

吟诗村

二房

756631.8

3408963.0

~77

~231

SE

~2790

吟诗村

朱家岗

755714.0

3409010.0

~13

~39

SE

~1940

天子湖企业总部花园

752180.4

3410289.2

~300

~900

W

~1980

良朋中心小学

751755.2

3408160.0

24个班,师生约1100名

SW

~3450

声环境

项目周边200m内无敏感目标

3类声环境功能区

地表水环境

浑泥港

地表水Ⅲ类

N

~820

Ⅲ类水质功能区

苕溪27

地表水Ⅲ类

SE

~8100

Ⅲ类水质功能区

地下水环境

项目建设场地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等敏感区

土壤环境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的农田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

生态环境

浙江安吉南北湖省级湿地公园

780005.7

3144368.3

/

E

~10

省级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气体,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恶臭气体影响能够满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外排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部分指标执行行业直排标准,项目排放尾水经清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根据项目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实施尾水排水对清源污水处理厂及最终纳污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本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污泥、生活垃圾、废油类物质、废药剂包装、定期更换滤料等,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

本项目恶臭废气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工艺,确保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2、废水

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含事故池)+预芬顿反应器+磁混凝高效沉淀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站+后芬顿反应器+活性炭接触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尾水泵房”,外排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部分指标执行行业直排标准,项目排放尾水经清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项目排放尾水经清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

3、固废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不设施污泥处理设施,仅设置污泥暂存池,污泥经鉴定后明确污泥处置出路。

4、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5、环境风险

本项目需加强管理,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事故工况的发生,按规范做好防渗措施,设置事故池。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本项目事故风险可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选址符合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园区总体规划等。项目工艺技术及装备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建成后周围环境可以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认为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所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反馈途径

1、对象和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期限

2025年5月20日~2025年6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3、反馈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和敏感点张贴公示等形式。

在此期间,公众(个人或团体)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湖州长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15757856816

2、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87996052

3、审批部门

单位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湖州市开元路100号

联系电话:0572-2666130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正式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www.zjzwfw.gov.cn)查询。

湖州长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