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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已作出的准予危险废物收贮运一体化项目决定情况公开
时间: 2025-05-2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建设地点

申请内容

批准经营期

核准经营方式

作出准予决定日期

1

湖州一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贮运中心项目

孔了一

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功能区创业大道26

经营废物类别:见附件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转运

经营废物的能力:1000/

20250604日至20280603

收集、贮存、转运

2025528

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准予危险废物收贮运一体化项目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湖州一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专业化收集、贮存服务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