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0套蓝宝石拉晶炉及太阳能晶体炉设备、100套半导体炉、500台碳化硅炉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三墩工业园区 | 浙江浩祥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浙江浩祥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32000万元。项目新增土地新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分期实施,其中一期新增23.6亩,新建厂房、办公楼、研发楼等用房共计35000平方米,拟购置全自动半导体检测设备、自动化数控机床、智能装配设备、太阳能晶体炉炉体检测设备、特殊自动龙门加工中心、全自动过智能焊接机械手臂、超声波光谱、全自动热成像系统等设备,形成年产2000套蓝宝石拉晶炉、太阳能晶体炉的生产能力;二期新增18.25亩,新建厂房25000平方米。拟购置喷砂机、喷漆生产线、抛光机、全自动半导体检测设备、自动化数控机床、智能装配设备、碳化硅炉体检测设备、特殊自动龙门加工中心、全自动过智能焊接机械手臂、超声波光谱、全自动热成像系统等设备(现有项目的设备全部搬迁至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已于2022年9月8日在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本项目实施后原审批项目不再实施。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喷涂等过程产生的漆雾(颗粒物),喷漆、洗枪、调漆、晾干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经1套“水帘柜+干式除湿(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尾气通过同1根不低于26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二甲苯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本项目喷砂机运作时基本密闭,并且自带布袋除尘器,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根不低于26m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本项目有3个基础灶头,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NH3-N 和总磷排放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排放限值35mg/L、8mg/L)后纳入污水管网,送浙江德清泓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Cr和氨氮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即40mg/L和2(4)mg/L)后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金属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焊渣、废料、一般废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桶、漆渣、水帘柜水槽废水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4049468-55156-34-德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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