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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5-04-29   来源: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受理的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18日-2025年428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联系电话:0572-5039970 传真:0572-5137686

通讯地址:湖州市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0万套PE藤席、坐垫生产线项目

安吉县灵峰街道霞泉绿色家居产业园21楼、3楼、4

安吉柏宇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租用安吉县灵峰街道霞泉村188号畅想科创园21楼(178平方米)、3楼(4000平方米)、4楼部分厂房(1777平方米)共5955平方米进行生产,新购置挤出机、复合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年产40万套PE藤席、坐垫的生产能力,预计新增销售收入2000万元,利润200万元,税金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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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拆包投料粉尘、烘干废气、搅拌粉尘无组织排放;挤出、复合废气密闭微负压收集,废气经管道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加强设备管理,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

固废:冷却水油泥、废胶水桶(待鉴定)、胶渣(待鉴定)、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塑料边角料、废次品、废包装材料、废包边带、废布料、废模头、废除湿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