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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小浦镇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
时间: 2025-04-27   来源:长兴分局

受理编号为20250427E009的长兴县小浦镇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于2025427日经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长兴县小浦镇卫生院

    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小浦镇浦溪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孙海明

种类和范围:射线装置活动种类—使用:Ⅲ类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E2096]

有效期至:2026530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