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兴充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聚氨酯新材料项目 | 长兴充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 省湖州市 长兴 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 | 企业投资2000万元,拟用地6866.7m2,购置自动加料线、搅拌罐等设备,建设聚醚多元醇混合物、异氰酸酯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2600吨聚氨酯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颗粒物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预混、投料、混合、灌装、分装、实验室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异氰酸酯类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相关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送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纳管标准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氮氮、总磷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标准。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防护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23835;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4035580-55157-34-长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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