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万件手术服手术包、500万个医疗托盘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工业区 | 浙江志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志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2704万元,购置万马(禹越)工业园区约2000平方厂房,新增注塑机、喷胶机、缝纫机等设备,形成年产500万件手术服手术包、500万个医疗托盘的产能。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注塑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约26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喷胶有机废气及不合格品破碎粉尘源强极小,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达标排放。本项目各类废气经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添加因蒸发损耗的水分即可;生活污水纳管至德清坝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经处理后尾水可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营运期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产后,企业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随意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生活垃圾及废过滤材料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下脚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4031754-55156-34-德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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