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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5-04-14   来源:南太湖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15日-20254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牧川传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台精密减速机一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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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厂区化粪池预处后后纳管至凤凰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厂区工业废水蒸发系统处理后浓缩残渣作为危废处置,剩余水回用至生产使用,不排放。

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淬火废气经设备管道通至“水喷淋+油水分离”系统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酸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碱喷淋系统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涂装废气经整体换风收集至“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RCO”系统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架空排放。

3、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对泵、风机等高噪声声源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运行时关闭门窗

4、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各废物均不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