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牧川传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台精密减速机一期项目 |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北单元KS-01-02-13G地块 | 牧川传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牧川传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拟投资80160万元实施“年产60万台精密减速机一期项目”,2023年4月18日由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备案(项目代码为:2304-330552-04-01-676987)。项目总用地面积20091m2,新增建筑面积约40251平方米。购置数控车床、数控加工中心、车齿机、精滚机、平面磨床、磷化线、热处理线、喷漆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万台精密减速机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 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后后纳管至凤凰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厂区工业废水蒸发系统处理后浓缩残渣作为危废处置,剩余水回用至生产使用,不排放。 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淬火废气经设备管道通至“水喷淋+油水分离”系统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酸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碱喷淋系统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涂装废气经整体换风收集至“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RCO”系统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架空排放。 3、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对泵、风机等高噪声声源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运行时关闭门窗。 4、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各废物均不排放。 |
4029917-26537-34-南太湖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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