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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5-03-05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6日-2024年3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雷甸污水厂扩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县域内

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从雷甸至乾元污水厂总长约8公里、管径为DN800互联互通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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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期间,各项施工活动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开挖和场地的清理粉尘;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和噪声;工程临时占地对土地利用类型及交通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等。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对产生恶臭的构筑物采用加盖(罩)密封处理,恶臭经收集后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化学洗涤工艺”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主体工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多层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及沉淀池→AAOAO生化池及二沉池→磁混凝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达标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一般固废:格栅渣、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剩余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进行脱水,脱水后泥饼外运焚烧处理。厂内一般固废设于厂区北侧,面积约20m2。(3)危险固废:危险固废暂存点拟设于污泥脱水机房及机修间一楼(面积为4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