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嘉河及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太嘉河及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 建设单位: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太嘉河及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嘉湖东部平原湖州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涉及北横塘、南横塘、练市塘等三条东西向河道总长约65.7km综合整治及沿线配套设施建设。其中,规划城区南横塘沿线共新建闸站5座,节制闸7座;涉及桥梁共59座,其中拆建9座,保留50座(含3座文保桥梁原址保护),新建平行桥30座等。 建设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 总投资:12.14亿元 建设工期:36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1 本工程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 环境要素 | 环境目标 | 保护要求 | 1 | 水环境 | 北横塘、南横塘、练市塘以及水厂取水口 | 满足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 2 | 环境空气 | 河道两侧、施工区、闸站周边200m范围内的居民区等敏感点 | 环境空气达到二级标准 | 3 | 声环境 | 声环境达到相应标准 | 4 | 生态环境 | 陆生生态:河道沿岸永久和临时占地,不涉及古树名木,西山漾湿地公园 | 减轻保护动植物种群、生境影响;保护工程影响区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 | 水生生境:南横塘、北横塘、练市塘 | 5 | 文物 | 文保桥梁3座 | 对文物古迹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河段水下疏挖产生的排泥场尾水以及基坑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施工场内的汽车和机械冲洗废水以及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期各类污废水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受纳水体水质产生一定影响,本环评要求各类施工污废水均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就近水体,对于织里水厂,在采取防污坪等防护措施后,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期废气 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开挖、填筑、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堆放、混凝土拌和、浇筑等及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废气等。根据预测,施工场地、道路扬尘对大气影响的范围主要在扬尘点下风向100m范围内,砼拌和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主要在其场界150m内,扬尘将对附近环境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工程地区地势开阔,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明显影响。 底泥在疏挖过程中在岸边敏感点和排泥场底泥将会有较明显的臭味,30m之外达到2级强度,有轻微臭味,低于恶臭强度的限制标准(2.5~3.5级);50m之外,基本无气味。工程沿线村庄敏感点较多,底泥臭味对周这敏感点会产生一定影响,由于工程涉及河道较长,工程分段施工,且沿线村庄较为分散,针对具体的敏感点,河道底泥疏浚时间较短,因此影响较为短暂。随道施工的结束,排泥场底泥经固化后得到利用和处置,临时用地植被得到恢复,恶臭气味将随之消失。总体而言,环境空气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 (3)施工期噪声、振动 本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底泥疏浚、护岸堤防建设、混凝土浇筑、桩基施打、桥梁施工、材料及材料运输等施工活动,以及闸站和灌溉水泵的施工活动。施工机械大都有噪声高、无规则、突发性等特点。高噪声施工对工程沿线近距离声环境敏感点存在一定不利影响。总体而言,此类声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本工程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土弃渣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为水利工程,运行期本身不产生污染物,仅管理机构运行时有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及闸站等运行噪声。 运行期对于改善杭嘉湖东部平原河网水体流动,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闸站运行噪声对对周边敏感点影响很小。 3、工程生态影响分析 (1)防治水土流失、涵养水源 通过堤岸生态加固治理、河道清淤整治等措施,减少由于堤岸崩塌、田土流失和河网沟渠淤积等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同时起到涵养水源的作用。 (2)对陆生、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工程河道基本沿原有河道进行拓浚、建设堤防,对生态的切割影响较小。工程实施后,随着生态修复、堤防工程等建设,入湖水质改善,有利于改善太湖水生生态环境。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见表2。 表2 本工程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汇总表 项目 | 具体措施 | 施工期 | 水环境 | 1、桥墩施工要求进行护筒围堰或结合底泥疏浚和河道拓宽时施工,底泥疏浚尽可能采用环保型挖泥船,并尽量在枯水期进行。 2、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基坑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或油水分离器收集处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排泥场设置处理池;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余量达标排放。 3、施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或环卫部门清运; 4、拆建桥梁应采取防尘措施,如布设防尘网(布),防止拆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粉尘坠入河道中; 5、散料堆场四周可用砖块砌出挡墙。施工弃土、弃渣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覆盖、清运; 6、水下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枯水期进行; 7、取水口采取防污坪进行防护,编制应急预案。 | 生态环境 | 1、合理布置施工用地,尽量减少施工临时用地; 2、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防止对工程范围外生态的人为破坏; 3、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和施工临时道路恢复原状,及时组织复耕或植被恢复 3、河道断面设计兼顾形态的多样性,避免流场的均一化,增加与生物的亲和力 4、因地制宜,选择不同形式的护岸。尽可能采用接近自然的亲水生态护岸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尽量避开4-6月的鱼类繁殖期,施工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减少水体中SS的增加量,从而减轻施工作业对水生生物的影响程度。 | 声环境 | 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区域; 2、选择低噪声作业机械,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简易声屏; 3、由于工程施工工期较长,建议结合水土保持,搞好道路两侧及施工生活区的绿化,增加绿化面积,也可起到降低噪声的效果。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和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工程急需在夜间施工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并公告居民; 4、加强管理,控制人为噪声。 | 环境空气 | 1、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工区内定期撒水、简易覆盖; 2、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保养,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砂土、垃圾; 3、配备洒水车,在无雨日定期撒水; 4、混凝土拌合站位置尽量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点。 5、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 固体废弃物 | 1、施工期桥梁、房屋拆除的建筑渣土,应尽可能加以利用。 2、河道底泥用于道路绿化,河道拓宽土方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3、加强对弃渣和淤泥运输车辆和船舶管理,避免运输途中跑冒滴漏发生。弃渣回填的过程中应先弃土方回填后,再进行淤泥回填,回填过程中要求全面铺开,均匀回填。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设置专门的收集箱进行收集,并定期清运到附近城镇垃圾场统一处置。 | 运营期 | 生态环境 | 1、堤顶外进行绿化; 2、采集周边水域的底栖动物如螺类等进行投放; 3、种植一些适合生长的乡土水生植物,建议构建陆生—湿生—水生植物群落。 | 声环境 | 1、泵站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高效节能低噪声设备; 2、泵站设备安装时采用软接头连接,做好减震措施,泵房、风机房,墙壁采用拉毛作吸声处理并设置隔声门窗,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泵站周围进行绿化,可以改善环境,同时可以起到降噪的效果。 | 固体废弃物 | 管理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设置专门的收集箱进行收集,并定期清运到附近城镇垃圾场统一处置。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太嘉河及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的建设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江省沿海平原骨干排涝工程建设总体方案》、《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太湖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湖州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通过整治北横塘、南横塘和练市塘等三条东西向河道,进一步提高大钱港、罗溇港、幻溇港、濮溇港、汤溇港五条南北向入湖河道的沟通配合,促进杭嘉湖东部平原河网水体流动,改善太湖和东部平原水环境,对全面完善太嘉河工程和杭嘉湖环湖河道整治工程等两大工程,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占用土地、拆迁安置和施工对河道水质、水生生态影响,在区域落实相关治污、水环境控制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要求后,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象 、范围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 主要为沿线200m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工程的建议等。 2、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3日~4月9日10个工作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个人或团体)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反馈。 (七)相关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6层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72- 2717230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乔工 联系电话:0571-87996810 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湖州市环境保护局:0572- 2215319。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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