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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太湖新区全域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建设单位: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 2025-03-25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湖州南太湖新区全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全域规划(2022-2035)》。

规划范围及面积:规划范围东至大钱港、开发区东边界,西至市辖区边界,南至三环北路开发区南界,北至太湖度假区太湖岸线、弁山北麓,规划总面积204.3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2-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目标定位:全国“两山”理念转化实践示范区、长三角区域发展重要增长极、浙北高端产业集聚地、南太湖地区美丽宜居新城区。

产业规划:聚焦高质量绿色发展,坚持绿色智造与现代服务双轮驱动,加快形成3+1”主导产业,培育N个特色新兴增长点,构建“3+1+N”主导产业体系,打造浙北高端产业集聚地。

3”:聚焦三大绿色智造业,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与关键零部件、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生命健康高水平发展。“1”:特色发展休闲旅游业,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引领,重点推进滨湖旅游,大力发展水上运动、极限运动、主题湿地等业态,争创国际级旅游度假区。“N”:培育新兴未来增长点,依托重点产业平台,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点;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引导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发展;大力发展军民融合产业。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大气环境:规划实施后将持续推进区域集中供热及清洁能源使用,完成各废气专项治理任务,创建“清新空气示范区”。经预测,规划实施后区域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目标在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常规因子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限值,特征污染物指标也不超过相应环境标准限值。

水环境:规划实施后,随着“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及各水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的不断强化,规划区内废水收集效率进一步提升,各类新增废水将依托区域污水处理厂得到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结合区域水生态修复工作开展,规划区内地表水水质有望得到稳定改善;同时预测分析结果表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的影响也是有限的。

地下水及土壤:全面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同时要求规划区内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区域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只要入驻企业切实落实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加强退役场地土壤环境管理,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结合区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规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全域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能力。生活垃圾可实现有效处置,同时结合积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作,规划期间生活垃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均能依托各固废处置设施进行处置,实现无害化处理。在加强收集、运输、处置等各过程环境管理的基础上,不会对区域及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区域内将优化规划布局,总体实现工业用地、交通干线和居住用地等敏感区的有效隔离。同时做好各主要噪声源的隔声降噪措施,规划实施对区域声环境影响是有限的。

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管委会与各企业将进一步完善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及应急响应体系。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的基础上,区域环境风险总体可控,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生态环境:综合分析认为,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生态建设和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影响是有限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湖州南太湖新区是新区是湖州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积极践行全省四大新区建设、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的重大举措,更是撬动湖州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本次规划整合规划区范围内已有国家级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省级产业集聚区,为更好实现南太湖新区发展而编制的全域规划。结合南太湖新区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及湖州市、南太湖新区规划重点发展产业方向实施,全域规划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与有关产业政策、文件、规划等总体上是相符的。规划的实施会给区域资源环境带来一定压力,规划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体系建设,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区域环境空气及水环境容量可支撑规划的实施,区域资源可承载规划的实施;在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和相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后,从总体上分析,湖州南太湖新区全域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向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申请查阅。

[]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2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zhangwp0417@qq.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相关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及公众均可提出建议意见。主要征询意见事项如下: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     联系人:杨科   电话:1590672224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     联系人:    电话:0571-87991945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传真:0572-2666130

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电话/传真:0572-2107903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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