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产业链优化衍生空气变形丝技改提升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88号 |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厂房4000平方米,淘汰现有高耗低效设备,新增空气变形机、空压机等设备,对现有有色涤纶长丝工艺进行优化并延伸,形成附加值更高的空气变形丝产品,本项目不新增产能。 该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文号为2408-330521-07-02-688273。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 1)废水 生产废水经污水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当地污水厂。 2)废气 空变丝废气依托现有文丘里洗涤除雾+二级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低温等离子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3)固废 各类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不排放,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4)噪声 合理布局;选择合适的设备放置点;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门窗;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 |
4013410-55156-34-德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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