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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蓝箭航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0台液氧甲烷发动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新区环建〔2025〕9号
2025年2月21日
9蓝箭航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100 台液氧甲烷发动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