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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5-01-07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8日-2024年1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康乾街道伟业路345

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1226日,属于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旗下企业,以从事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主。2020年公司在德清县城北莫干山高新区秋北区块伟业路东侧(现门牌号:伟业路345号)建设了电子工业企业标准厂房及配套的污水处理站,拟引进浙江熔城半导体有限公司实施先进专用芯片系统封装及模组制造项目(项目代码:2019-330521-39-03-803782)。其中配套的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t/d,包括含氟废水处理系统、研磨废水处理系统、清洗废水处理系统、有机废水处理系统等。由于浙江熔城半导体有限公司项目在获得环评批复(湖德环建[2020]46号)后因种种原因实际未落地,厂房及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因此闲置,由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回。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源头管控的意见》(浙建城[2019]59号):为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各地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企业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满足中电科技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等区域内电子工业生产企业排污需求,拟将回收的浙江熔城半导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改建为电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站,将其中一套清洗废水处理系统改为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增加对重金属污染因子的处理效率,使纳污电子工业企业生产废水中铜和镍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他因子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要求后,再排入区域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站改建前后处理能力保持3000t/d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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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过程产生恶臭气体的池子如水解酸化池、各混凝沉淀池等,以及污泥调理罐均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后于2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站接收的电子工业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喷淋废水并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地面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并入清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污水处理站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一般固废收集后规范转移至接收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收集处置。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减少声环境对周边的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