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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5-01-06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7日-2024年1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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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加怡新市热电有限公司湖州加怡新市热电有限公司高温高压技改工程耦合生物质技改项目

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急水桥南堍1

湖州加怡新市热电有限公司


新建原料堆放仓库、生物质颗粒专用抓斗行车、输送、架空全封闭栈桥等,对湖州加怡新市热电有限公司高温高压扩建工程项目2×130/时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耦合生物质颗粒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炉前设置炉前仓;配套螺旋给料机及输送带将生物质颗粒送至锅炉炉膛内;配套的生物质储运系统配套相关的电气、控制、除尘及相关附属设施。加怡热电全年耗用煤量24.8668万吨不增加,耦合掺烧生物质颗粒3万吨/年。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64号令)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均未接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企业承诺,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废气:企业锅炉烟气均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高烟囱排放;灰库、石灰石粉仓等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煤场四周配置喷淋系统;煤场输送至锅炉采用全密闭的输煤栈桥;及时清扫道路,并适当洒水防尘;渣库配备布袋除尘,库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锅炉排污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化水站浓水一部分回用于原水净化系统入口和输煤、码头等冲洗,其余部分纳管排放;混床再生酸碱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收集后纳管;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喷洒抑尘;脱硫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 噪声:新建的输送设备(给料设备)等均布置在室内,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废矿物油及油桶、废包装桶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混床树脂和反渗透废膜、制水车间污泥委外利用或处置;待鉴别固废鉴别前按危废管理,鉴别后根据鉴别结论,选择合适的方式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