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新区污水厂扩建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厂区扩建工程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龙山村 | 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扩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规模由现状3万吨/日提高至13万吨/日。扩建污水厂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龙山村,东侧为阜溪港,南侧紧邻杭州绕城西复线,西侧为农田及鱼塘,北侧为现状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新增用地66320平方米。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高新区污水厂扩建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厂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公示采用网络和张贴的方式,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周边村/镇等宣传栏对本项目开展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单位或者个人的来电、来函表示异议或者反对项目建设。 | 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温州瓯江口西片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水环境 1、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维护各构筑物及各类设备、设施等,确保污水厂内各设施均保持正常工况状态。 2、扩建项目进水水质应按本项目可研报告确定的进水水质设计值严格控制,避免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冲击。 3、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及各处理段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水量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行状况,以保证最佳处理效率。建议安装实时监测仪器及自动控制系统,对各处理单元进出水水质实时在线监测。 4、按规范设置标准排放口,并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尾水排放实行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监测水量、CODCr、氨氮、总氮、总磷等。 5、加强职工的职业培训,提高责任性,持证上岗,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环境污染。 6、做好本项目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确保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与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实行“三同时”。严格雨污分流,避免大量雨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造成对污水厂的负荷冲击。 7、事故状态依托调节池,本项目不设置应急池。 8、高新区污水厂扩建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厂区扩建工程项目投产运行后,现有3万m3/d与扩建10万m3/d主要水污染物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2新建污水厂出水标准,其余主要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环境空气 1、根据污水处理厂构筑物的特点,总共1套除臭系统,风量为122000m3/h。本项目对上述池子进行加盖处理,经收集后(收集率取98%),排入除臭系统,除臭工艺为二级生物除臭系统,去除率为90%,除臭后,除臭系统的废气排气筒高度为15m。 2、厂区污水管设计流速应足够大,尽量避免产生死区,导致污物淤积腐败产生臭气。 3、加强污泥浓缩管理,控制污泥停留时间,防止污泥发酵。本项目污泥通过机械浓缩后在调理池通过投加调理剂改善污泥脱水性能,之后通过板框压滤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降低至60%,委托德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污泥无害化处置。 4、种植能吸收恶臭气体的绿化树种,并合理配置。 5、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视需要)恶臭气体监测,发现异常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声环境 1、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底部安装阻尼减震设施。 2、做好污水处理厂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设备均应认真选型,应选用优质低噪设备,设置专门的设备间,并对其采取一定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进行治理;同时加强配电房、泵房等隔声、消声处理。建议鼓风机房内铺装吸声材料,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底座安装减振垫,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加以治理。 3、风管与风机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和保温及加强筋,改变钢板振动频率等以达到降噪效果。 4、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 5、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车况,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应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固废处置 1、对于污水处理厂的各项固废,应做到及时清运处置。 2、使用密闭的专用运输车运输污水处理厂的固废,防止漏水、漏泥以及飘散对车辆所经路线的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污泥采用密闭管道运输,应加强管道的防渗防漏措施,防止污泥中的废水经输送管道长期下渗进入土壤和含水层。 4、本项目的固废贮运车辆出厂之前,必须清除车身外和车轮上挂着的污泥等,同时检查车辆的密闭性能,避免污泥运输车把固废遗洒在污水处理厂周围及沿途道路上,对沿途道路造成污染。 5、危险废物委托安吉纳海环境有限公司处置规范危废厂内暂存,厂区内贮存场所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设置,完善危废管理台账,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危废运输时采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避免沿途中的跑、冒、滴、漏及废气的散发。 6、污泥通过机械浓缩后在调理池通过投加调理剂改善污泥脱水性能,之后通过板框压滤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降低至60%,根据危险特性鉴别结果按要求进行处置,及时外送至德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污泥无害化处置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地下水环境 1、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管道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对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2、划分地下水分区进行分区防治。 土壤环境 对厂区内污水进行收集,污水管道、污水处理构建筑物在设计建设时做好防腐防渗工作,污泥储于污泥料仓并及时清运。 生态环境 1、在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及生产辅助区均布置绿化。根据本工程初设报告,厂区内建立绿化带,厂界处设绿化隔离带。 2、严格控制污水厂尾水达标排放。其中,COD、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3、加强污水处理厂全厂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尾水超标排放。 环境风险 1、风险源控制。次氯酸钠储罐需密闭,在储罐的四周设置排水沟。储罐加药间地面需防渗。 2、加强运输管理控制。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专车专用,专人押运。 3、建议将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纳入企业的环境风险管控中,来统一进行风险管控,并在平时开展演练及总结。 |
3997809-55156-34-德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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