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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5-01-27   来源:南太湖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5日-20252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华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高端环保节能设备630套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北单元KS-01-02-10A-5号地块

浙江华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高端环保节能设备630套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北单元KS-01-02-10A-5号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9亩,新增建筑面积约137918平方米(实际计容面积约137416平方米)。购置激光切割机、机器人自动生产线、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156)。项目建成后形成各类高端环保节能设备630(其中废气处理设备230套、节能设备400)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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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凤凰污水处理厂。

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焊接烟尘采用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喷涂及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后进入四级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处置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试验燃烧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喷砂粉尘由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抛光粉尘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DA008);切割粉尘由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9~DA01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对泵、风机等高噪声声源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运行时关闭门窗

4、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各废物均不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