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州展望天明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方案优化调整及生产线提升技改项目 |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红丰路1921号 | 湖州展望天明药业有限公司 | 企业为适应市场需求,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在公司厂区现有土地上进行“零土地”技术改造,对企业现有产品方案优化调整,同步进行生产设施设备更新和安全环保自动化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包括:①淘汰7#和9#车间原有3台中压釜、双锥反应釜、干燥设备、卧螺离心机、流化床等高耗能、无法实现自动化控制的老旧关键设备,同时购置更新进口医药级卧式反应釜、浸碱机、先进洗涤、过滤干燥三合一设备、自动投料系统、造粒机及自动包装线等先进设备,同步进行工艺优化、安全自动化控制和环保设施提升改造;②8#车间由原有预处理车间改为动力车间三,布置配电、水处理、空压、制氮等公用工程,淘汰更新部分高耗能设备。③项目总产能不变,仍为4200吨/年。技改完成后7#车间生产羟丙甲纤维素3000吨/年;9#车间生产羟丙纤维素1200吨/年。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羟丙甲车间反应釜有机废气经压缩冷凝+液氮深冷+TO 焚烧装置(余热回收+急冷塔+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三级脱酸塔+水喷淋塔+SCR 炉内脱硝)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余车间有机废气经两级喷淋+树脂吸脱附系统+TO 焚烧装置(余热回收+急冷塔+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三级脱酸塔+水喷淋塔+SCR 炉内脱硝)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四效蒸发系统废气、污水站低浓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经碱喷淋+氧化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高浓废气经现有在建项目RTO末端处理系统(RTO+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粉尘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质检楼废气经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对现有污水站进行提升改造,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湖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凤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减震措施后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3991763-26537-34-南太湖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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