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市乡野湖羊数字养殖场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白彪村荡里墩组 | 德清县新市镇白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白彪村荡里墩组,总投资2888万元,占地面积约72.6亩。项目改扩建后,达到年存栏湖羊8500只,年出栏湖羊15000只的总生产规模。 |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羊舍定期植物型除臭剂。羊粪暂存间定期植物型除臭剂,同时,通过羊粪暂存间封闭来控制臭气的扩散。 (2)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养殖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料还田;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浙江德清金开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区绿化,其余雨水通过沟渠排入周边坑塘。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3) 噪声:本项目选用运行噪声较低的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同时在场区围墙内侧及羊舍四周种植绿化带,绿化以高大乔木及灌木类为主。 (4) 固废: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羊粪、病死羊、分娩废物、废弃包装物、污泥、动物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只要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贮存、无害化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 土壤:根据场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场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严格按规定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的防渗。 (6) 环境风险:本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风险,企业要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养殖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
3836678-55156-34-德清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