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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4年7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4-07-30   来源: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30日-202486日(5个工作日,公告当日不计)。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551638传真:0572-2551608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西区B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方电力智能装备数字化生产基地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高新区经九路以东,横三路以北地块

湖州四方智翔电气有限公司

湖州四方智翔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高新区经九路以东,横三路以北地块,项目新增建设用地56.86亩,新建104843m2厂房,购置激光切割机智能设备形成年产45000台(套)电网智能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10.8亿元,3600万元。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金属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收集后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无组织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大旋风+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29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29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9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UV打印油墨废气:产生量很小,车间无组织排放;主脱脂+预脱脂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9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热洁炉废气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于食堂屋顶高空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排放至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纯水制备废水纳管至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3)噪声

安装隔声门窗;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生产时关闭车间隔声门窗。

4)固废

废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滤材、反渗透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皂化含切削液金属屑、浮油、槽渣、污泥、废活性炭、废手套及废抹布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