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海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50套移动破碎站(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再利用设备)和380台固定破碎站建设项目 | 浙江海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蝴蝶路 | 拟投资33000万元,新增用地37亩,建设厂房及辅助用房约49500平方米,购置CNC数控机床、数控卧车、加工中心、喷漆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150套移动破碎站(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再利用设备)和380台固定破碎站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切割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废包装材料、未沾染乳化液的边角料和金属屑、焊渣、收集粉尘、废滤芯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包装材料、废油桶、沾染乳化液的边角料和金属屑、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含漆渣的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涂料、废喷枪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2 | 长兴恒泰耐火材料厂搬迁项目 | 长兴恒泰耐火材料厂 | 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 | 企业拟投资500万元,租赁长兴县塑胶线缆厂厂房约900平方米,购置搅拌机、天然气窑炉(梭式窑)、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000吨耐火材料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拆包、投料、搅拌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炉窑烧制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相关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承诺达《湖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湖治气办[2021]20号)附件中“耐火材料行业工业炉窑整治验收标准”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喷淋水经沉淀打捞沉淀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炉窑烟尘、废布袋、次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硅溶胶包装桶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油桶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3 | 浙江华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车用波纹管1500万米,新能源环保绝缘材料5000吨建设项目 | 浙江华舒科技有限公司 | 长兴县煤山镇国家级绿色制造产业园西部分区(中南高科·长兴绿色制造产业园14#-02) | 该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位于长兴县煤山镇国家级绿色制造产业园西部分区(中南高科·长兴绿色制造产业园14#-02),租用浙江乐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长兴县煤山镇国家级绿色制造产业园西部分区内闲置厂房1897.5平方米作为项目营运用房,并计划新购置波纹管挤出机、双螺杆挤出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新能源车用波纹管1500万米,新能源环保绝缘材料5000吨的生产规模。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拆包、投料、破碎粉尘,混合搅拌、挤出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相关标准,氯乙烯、氯化氢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同时企业承诺达到《关于印发<湖州市木业、漆包线及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的通知》(湖环发(2018)31号)中排放限值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管至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废布袋、滤芯、边角料、次品、收集的原料粉尘、一般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机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废液、污泥、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固废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减振措施,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4 | 浙江华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米塑料管扩建项目 | 浙江华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 | 浙江华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项目拟在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利用现有厂区闲置厂房新购置塑料管材生产线、真空干燥机、自动称重送料机、喷淋箱、破碎机、切割机和检测设备共计24台(套),形成年产20万米塑料管的规模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一体箱+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沿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委托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5 | 年新增印刷纸箱1000万只技改项目 | 湖州森林包装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瑞虹路 | 湖州森林包装有限公司年新增印刷纸箱1000万只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7785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改造,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19541.02平方米,新增全自动模切机、双色水墨开槽印刷联动线、水墨六色开槽印刷机、蒸汽发生器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具备年新增印刷纸箱1000万只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切实根据环评要求对项目建设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噪声、粉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减少建设期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玉米淀粉投料、搅拌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2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油墨废气、润版废气、洗车水废气、覆膜和粘箱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2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有效收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相关标准,同时企业承诺达到《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3号)中相关排放限值后,沿不低于26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原材料包装固废、边角料、次品、废版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油墨桶、废显影液桶、冲版废水、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显影液、洗车废水、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洗车水桶、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的玉米淀粉粉尘作为原料直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3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3806971-55157-34-长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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