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省长兴县嘉禾石油有限公司中山成品油库工程 | 浙江省长兴县嘉禾石油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小浦镇中山村 | 新建库容12000立方米,含2000立方米柴油罐3座,2000立方米汽油罐3座,油库设置三个配套进出口,新建码头一座,装卸泊位一个。含发油栈台、1#泵房、2#泵房、门卫、配电房、消防泵房、综合楼、1#罐组,总用地面积396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17平方米。 | 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装车废气经相应环保设备治理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中相关排放限值后,沿不低于4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切罐废水、地面清洗水、码头冲洗水、洗罐废水、被污染的初期雨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用于码头、地面冲洗及消防补水,同时本项目无法回用的污水委托长兴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经长兴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清运水质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长兴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疏浚污泥委托专业疏浚公司疏浚清运;清罐油泥、含油污水处理油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3780936-55157-34-长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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