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我局受理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2-6053273电子邮箱:cxhbxkk@163.com 联系人:张 云、潘 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 (编制负责人) | 报告书(表)环评全本 | 1 |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执行器项目 |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399号 | 企业将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的执行器生产设备,并配备合适规模的人员,生产包括气动、电液联动等执行器产品(项目分为两期投入,一期固定资产投资10059万元,形成年产1万台/套生产能力;二期建设形成年产1万台/套生产能力)。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执行器厂将形成年产2万台/套执行器的生产能力。 |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聊媛) |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示稿) |
3752104-55157-34-长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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