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富霖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套新能源车用高性能滤波器、250吨共模电感及650万只互感器磁芯项目 | 湖州市龙王山路3999号联峰南太湖产业园第43幢 | 浙江富霖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富霖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套新能源车用高性能滤波器、250吨共模电感及650万只互感器磁芯项目选址于湖州市龙王山路3999号,项目租用联峰南太湖产业园第43幢标准厂房6067.88平方米,购置LCR数字电桥、压测试仪、网络分析仪等各类设备217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20万套新能源车用高性能滤波器、250吨共模电感及650万只互感器磁芯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 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凤凰污水处理厂。 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有机废气经吸风管和隔间整体换风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少量焊接烟尘经吸风管收集至一套焊烟净化器集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对泵、风机等高噪声声源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运行时关闭门窗。 4、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各废物均不排放。 | 2 | 新增年产500吨聚四氟乙烯(PTFE)长纤维扩建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山右路339号2幢、3幢1~3层局部 | 湖州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湖州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实施新增年产500吨聚四氟乙烯(PTFE)长纤维扩建项目。项目购置PTFE生产线、拉伸机、分切机等国产设备123台(套),建成后可形成新增年产500吨聚四氟乙烯(PTFE)长纤维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山右路339号,利用现有已租用的浙江赛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组织实施,建筑面积6971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全厂年产1500吨聚四氟乙烯(PTFE)长纤维。 本项目同步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将原有生产工艺中的压延工序委托出租方浙江赛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同时将不再使用航空煤油,改用轻质液体石蜡(白油)。白油相比煤油具有更低的挥发性、更少的异味及更好的加工性能,属于清洁环保原料替代。 | / | 业主承诺落 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日常情况下 营运期废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至凤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营运期废气:对现有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淘汰更新,包括处理规模、活性炭类型等方面,届时整个企业的脱脂除油、拉伸废气均纳入该套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设计风量20000m3/h,最终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营运期固废:依托现有位于厂区东侧约10m2的危废仓库,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废丝、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物资回收公司;废过滤液(含白油过滤冷凝水)、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干式过滤箱废滤材、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3970487-26537-34-南太湖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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