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拟审批公示信息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兴县护城河健身步道工程 |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 湖州市长兴县中心城区 | 长兴县护城河健身步道工程位于湖州市长兴县中心城区雉城街道内,健身步道紧靠护城河、北塘港和长兴港的滨水空间,全长约3.74km。建设工程组成主要包括健身步道工程、绿化工程、景观人形桥梁工程、河道整治及清淤工程、拆除工程及绿道面层、标志标线、休闲设施等健身步道辅助工程。本工程需要对施工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清淤(清淤范围即水上栈道投影面,清淤宽度与水上栈道宽度一致(2.5~4m)),清淤面积约0.8055hm2,河底淤泥厚度约0.7~0.8m,清淤完成后进行桩基及承台施工。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清淤恶臭和施工机械废气。施工作业期间加强道路和施工作业面的洒水抑尘,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和工程机械养护,淤泥清运采取密封措施,防止淤泥沿途抛洒、泄露或造成环境污染。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时序,缩短工期,避免产生水土流失,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及工地抑尘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同时加强车辆和工程机械日常维护保养。涉水施工需合理布设围堰,做好各类施工期废水的分质收集、处理及回用。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规范设置废物暂存点,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有渣土、拆除料、淤泥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运营期的主要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涉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过程中抽取的淤泥、开挖的渣土等及时清运,施工场地内不布设临时淤泥及渣土临时堆放场地,工程余方全部外运至李家巷渣土消纳场综合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需采取临时隔声围护,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护城河周边人流活动噪声,加强管理,禁止大声喧哗。 5.加强生态环境破坏防治。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优化工程方案,严格落实主管部门意见。按施工方案施工,严禁跨界占地和生态环境干扰破坏,做好废气、废水和固废等治理,做好生态和水土流失防护,减少植被破坏和动物惊扰。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水中作业时间。 | 2 | 长兴志恒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纺织面料6800万米、超声波棉被100万件、精品窗帘30万条建设项目 | 长兴志恒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厚全工业园区 | 企业拟投资9400万元,利用存量用地41.8亩,新增用地6亩,对厂区实施“低改高”建设,新建厂房4.6万平方米,集聚喷水织机539台,更新加弹机2台,新增家纺四件套、高档窗帘生产设备及配套生产设备。项目完成后,形成喷水织机539台、加弹机4台的生产规模,可年产高档纺织面料6800万米、超声波棉被100万件、精品窗帘30万条。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切实根据环评要求对项目建设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噪声、粉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减少建设期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加弹废气经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通过单独管网纳管由长兴虹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当地喷水织机企业;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长兴和平清泉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废边角料、废棕丝、一般包装固废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的废油、浮油、喷淋废液、破损的加弹油剂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3 | 年产1亿套电容器配件项目 | 浙江瑞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槐坎工业园区 | 公司计划总投资31000万元,拟选址于长兴县煤山镇槐坎工业园区,通过腾笼换鸟用地36亩,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购置活化炉、去石机、对辊破碎机和筛分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实施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亿套电容器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除杂粉尘、破碎及筛分粉尘、研磨及筛分粉尘、料仓进料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活化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关于印发<湖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20号)》等文件中相关标准要求;试剂挥发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建筑物内设置的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杂杂质、废包装物、废布袋、炉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盐酸等试剂使用产生的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污的废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商回收。 7.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4 | 湖州明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摩托车配件200万套(件)技改项目 | 湖州明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长兴 县 林城镇工业集中区 | 为了满足自身发展需求,湖州明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拟在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现有土地上,新建空压机房、固废仓库、辅助车间、抛丸房和2号厂房(机加工车间),购置清洗机、加工中心、浸渗机、X光探伤机、盐雾试验机、亿利水测工装、实验用熔化炉等设备,增加清洗处理工艺、X光探伤、浸渗、盐雾、气密等分析测试工艺,同时对老旧保温炉、抛丸机等设备进行淘汰更新,实施年产汽车、摩托车配件200万套(件)技改项目。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熔化废气、实验废气有效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氟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企业承诺SO2、NOx承诺达到《湖州市2022年铸造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压铸废气、保温炉燃气废气有效收集后经高压静电除尘装置处理,颗粒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企业承诺颗粒物、SO2、NOx承诺达到《湖州市2022年铸造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抛丸粉尘有效收集后经文丘里除尘器处理,颗粒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文丘里除尘水、检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模水经隔油、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清洗水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切削液原液的稀释调配,下层油泥收集后做危废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水一并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纳管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氮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企业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中有关规定。金属沉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钢丸等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氧化铝渣、熔化铸造铝灰、废切削液、废油、废液压油、废导轨油、含油金属碎屑、危险废包装、废油泥、实验废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5 | 钠离子电池硬碳负极材料研发试验线项目 | 浙江卡波恩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山鹰大道15号 | 现企业为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及发展需要,拟投资7150万元,租赁浙江铁狮高温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前驱体预炭化设备、粉碎系统、包覆生产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硬碳负极材料300吨的研发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预炭化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生产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危废暂存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出风口排放。各废气分别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标准,分别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综合废水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相应标准,由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炭化残渣、磁性物质、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23835;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3984582-55157-34-长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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