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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时间: 2024-11-15   来源: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污染土工程项目

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内

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拟投资498.26万元于厂区内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项目,本项目利用现有三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主要包括污染土进厂接收贮存系统、污染土筛分破碎系统、入窑协同焚烧输送系统、配套各环节环保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电气系统、供配电、给排水、检测分析系统、通信等。本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为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4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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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窑尾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精准SNCR脱硝装置+SCR脱硝装置+高效布袋除尘器+窑灰-石膏法脱硫装置)处理后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规定的II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2规定的II阶段排放绩效要求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相关标准。项目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洗车废水依托现有洗车收集系统收集至地下水池,通过循环泵回用,不外排。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试剂和化学试剂包装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浙江佰适家具有限公司年产高端户外家具80万套迁建项目

浙江佰适家具有限公司

林城镇工业集中区

本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租用浙江江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22500平方米作为生产营运用房。拟购置激光数控切割机、气动圆锯机、喷塑流水线、硅烷化生产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高端户外家具80万套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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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金属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塑粉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有机废气、恶臭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燃气废气有效收集后须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相关标准,同时企业承诺达到《湖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湖治气办[2021]20号)中的相关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收集的金属粉尘、金属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滤芯、焊渣、一般包装固废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切削液、沾废切削液的金属屑、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槽渣、废水处理污泥、脱脂剂硅烷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液压油、液压油废包装桶、含油污的废抹布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23835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