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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 秋冬季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时间: 2024-10-26   来源:1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秋冬季治气攻坚动员大会重要精神,近期,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范围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秋冬季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重点检查内容:

     1.尾气排放检验行为规范情况。

     2.资质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3.安全性能检验行为规范情况。

     4.规范落实I/M制度情况。

重点打击以下九类违法行为:

     1.使用 OBD“一键达标”作弊器等作弊装置。主要是使用作弊软件或硬件,模拟车辆检验数据干扰检测。

    2.不检验直接出具检验报告。主要是车辆不上线检测,甚至没有到场,直接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3.换车替检。主要是使用其他车辆替代实际受检车辆,或者使用其他气体代替排放尾气。

    4.未按标准要求检验而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包括车辆怠速曲线异常平直,传感器垫高、拔出、断开等判定合格,检测仪插头深度不够,将冒黑烟车辆判定合格,放宽检验方法,检验环节缺失等。

    5.篡改计算机记录结果。主要是直接修改排放结果,篡改过程数据,篡改额定功率等车辆参数放宽标准限值,故意删除原始数据和记录等。

    6.故意遮挡视频。故意遮挡采样、检验等重要过程环节视频,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规避监管。

    7.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包括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维修机构等擅自改装车辆供油系统、拆除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临时更换三元催化器或颗粒物捕集器等污染控制装置通过检验、非法刷写重型车 OBD 系统。

    8.未实际维修直接出具维修合格证。主要包括未开展维修、伪造维修项目等。

    9.制作或销售检测作弊器。

     本次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检查、全闭环处置、全方位提升”的要求,多部门密切协同持续开展至岁末,旨在提升检测机构规范运营水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按部门职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罚,依法停止采信数据结果,实施违法信用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生态环境部门处罚后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资质。适用行政拘留或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