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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3-06-09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612日-20236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万件户外木结构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杨树湾工业区木皮市场二期C752

湖州木都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湖州木都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12月,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杨树湾工业区木皮市场二期C752号,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材销售、木材加工、木材收购、林业产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园艺产品销售等。本次企业拟购置电链锯、四面刨、开榫机、精密锯、汽油锯等生产设备,组建户外木结构生产线,形成年产5件户外木结构的生产能力,主要包括亭廊、水榭、书院、木屋、栈道、栏杆等

 

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1号,20201127日修订)第十五条等规定,依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废气主要为木材下料过程产生的下料废气、木加工过程产生的木加工废气、水性漆挥发产生的刷漆废气和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其中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下料、木加工废气在各产生点经吸风管道收集后通过中央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杨树湾污水厂集中处理后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边角料废包装废化学品包装废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布袋

废木屑生活垃圾其中废化学品包装、废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废包装废布袋废木屑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通过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室内布置、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声环境对周边的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