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关于"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备案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2016〕4号)要求,现将我局"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情况予以公开。 公告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 月23 日(7个工作日,公告当日不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563692-55155-34-南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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