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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2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11
时间: 2023-02-08   来源: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 2 万台厨卫智能垃圾粉碎机、200 万片粉碎机金属配件建设项目

湖州威科电气有限公司

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 88 号长兴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

园 2#-01

总投资   15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1200 万元,流动资金   300 万元),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   88 号长兴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2#-01,购置长兴雅创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   1008 平方米厂房作为项目营运用房,并计划新购置注塑机、冲床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2023年2月6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huzhou.gov.cn/

xzspxkgs/ffhpsp/zxfj/index.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次品、金属边角料、清扫收集的粉尘、焊渣、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后给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润滑油的废包装桶、含油污的废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年加工化纤布 3500 万米,高档家纺用品100万套技改项目

长兴县宇超纺织有限公司

长兴县夹浦镇环沉环丁纺织企业集聚区

总投资   3450 万元,选址于长兴县夹浦镇环沉村(环丁纺织企业集聚区),利用现有闲置厂房   19786 平方米作为项目技改营运用房,集聚网联喷水织机   318 台、加弹机   3 台,并新增整经机、打卷机、缝纫机、拷边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2023年2月6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huzhou.gov.cn/

xzspxkgs/ffhpsp/zxfj/index.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加弹废气有效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磨毛粉尘有效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相应标准要求。尾气分别沿不低于28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应标准要求,尾气由高出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口需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接入污水管网经纳入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工艺废水单独纳管至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回用站处理后95%回用于长兴县夹浦镇的喷水织机企业,5%废水再依托厂区内总站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废布、布料边角料、收集的纤维粉尘、废布袋(含纤维)、废过滤网、废综丝、收集的废渣、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后给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破损的加弹油桶、收集的废油、浮油、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3

年产制药设备1万套、无尘室20万平方及配套设备2万套建设项

浙江言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268 号   24 幢

总投资   2300 万元,购置长兴雅乐科技园有限公司   2601.52 平方米厂房作为项目营运用房。新增钢板成型机、龙骨成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制药设备1万套、无尘室   20 万平方及配套设备2万套的生产规模

2023年2月6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huzhou.gov.cn/

xzspxkgs/ffhpsp/zxfj/index.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喷塑粉尘、非甲烷总烃经有效收集后分别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尾气分别沿不低于23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需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清扫收集的金属粉尘、清扫收集的塑粉粉尘、焊渣、废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废边角料、破损的玻璃、废布袋、滤芯(含塑粉)、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给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破损的胶桶、硅胶的空包装、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4

年产环保过滤器械12 万片、环保过滤片材 100 万平方米及新型低阻静电过滤材料 450 吨建设项目

湖州西岭科技有限公司

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 268 号   13 幢

总投资   1750 万元,选址于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   268   13 幢,租用湖州雅创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   2339.9 平方米作为项目营运用房。新增活性炭复合线、混合机、超声波清洗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环保过滤器械   12 万片、环保过滤片材   100 万平方米及新型低阻静电过滤材料   450 吨的生产规模。

2023年2月6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huzhou.gov.cn/

xzspxkgs/ffhpsp/zxfj/index.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中应标准要求。尾气分别沿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需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边角料、次品、收集的短纤维粉尘、废布袋(含热熔胶粉、纤维)、清扫收集的短纤维粉尘、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给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分子筛填料、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29日至20232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