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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3年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3-02-06   来源: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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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老虎潭下游河道及周边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埭溪镇老虎潭水库下游下沈港

湖州市吴兴区水利局

吴兴区老虎潭下游河道及周边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下沈港河道总长13公里,项目计划新建堰坝10条,新建生态护岸26公里,河道疏浚13公里,新建箱涵3座,新建防汛桥梁5座,新建河道周边绿道26公里及周边配套景观提升,新建生态停车位300个,及其他水利配套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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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收集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部分纳管、部分清运至浙江远航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营运期:沿岸公厕生活污水部分纳管、部分清运至浙江远航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围护,施工场地路面洒水降尘,临时堆土采取遮盖措施,施工机械建议选用环保的搅拌设备,通过设置屏障等措施将搅拌机污染源与周围环境有效隔离,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河湖疏浚过程中,为减少臭气的排放,在附近分布有居民点的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等

营运期:加强区域内路面的清扫,保持区域内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扬尘的发生;种植常绿植物隔离带,吸收汽车尾气。加强交通管理和疏导工作

3、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围护,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运输时间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文明施工

营运期:设置禁止大声喧哗等标识牌,倡导自觉遵守;加强交通的维护管理,设立禁止鸣笛等标牌。

4、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建筑废物分类收集后,可以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其他不能综合利用的弃渣弃土及建筑垃圾则运送到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场所消纳;疏浚底泥在临时排泥场干化后,可用于本工程沿岸绿化种植;施工废水隔油过程会产生浮油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营运期:游客生活垃圾和道路清扫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陆生生态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设计要求开挖;做好堆土拦挡、苫盖并回填利用;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营运期:设置合理的绿化植被种类组合,绿化植被种类尽可能选择本土物种

6生生态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不破坏水生植被和鱼群

营运期:可根据水体环境种植一些适合生长的乡土水生植物,以尽快恢复原来的生态面貌,并为底栖动物群落的恢复和水质净化创造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公告当日不计)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2896072551610 传真:0572-2551608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