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440/2023-00220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湖州绿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溶剂型压敏胶溶剂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湖环建〔2023〕10号 | 2023年12月21日 | 关于湖州绿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溶剂型压敏胶溶剂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