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套泛半导体行业特气及化学品关键制程系统项目(一期) | 德清县洛舍镇砂村区块龙头路中段 | 正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 正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专门为泛半导体、光纤通信、医药制造等行业客户提供工艺介质和工艺环境综合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基于良好的市场前景及自身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55000万元,租赁湖州莫干山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定向建设的工业厂房,实施年产300套泛半导体行业特气及化学品关键制程系统项目(一期)。 | 本项目不涉及公众参与。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有机废气及柴油发电机废气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检修废水、清洗废水、测试废水、浓水、反冲洗废水一起纳管至湖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安装隔声门窗。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3686250-55156-34-德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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