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22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0日(7个工作日)。即日起,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2-2666130 传真:0572-2668504 通讯地址:湖州市开元路100号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3681340-26535-34-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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