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5日,我局受理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2-6053273电子邮箱:cxhbxkk@163.com 联系人:张 云、刘淑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 (编制负责人) | 报告书(表)环评全本 | 1 | 航天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7万吨) | 航天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功能区 | 航天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拟投资35507.72万元,在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新征用地50亩,新建年综合利用7万吨/年废NMP有机溶剂生产设施。项目设计总规模为 NMP 回收7 万吨/年,其中 3 万吨为经鉴定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废 NMP 有机溶剂,另外 4 万吨为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不需要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废 NMP 有机溶剂。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马健) | 航天国华废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删除涉密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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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2245-55157-34-长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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