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排污单位顺利登记和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制定如下操作指引: 一、申请对象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管理名录》”,纳入《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应依法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 二、申请流程与操作 (一)下载学习资料。登录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hbj.huzhou.gov.cn/)中的“排污许可证”专栏(浮窗)或关注“湖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服务发展-排污许可”专栏,了解相关信息、下载资料并认真学习。 (二)加入工作群 及时申请加入所在区县排污许可证工作群(详见附表),申请加入时务必在申请信息中写明企业全称。 (三)网上注册。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需要WIN7以上系统,IE9以上的浏览器),根据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注册公司账号,并记录账号和密码。 (四)分清管理类别 根据《管理名录》确定排污单位管理类别,确定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登记管理类别。 (五)网上登记备案 根据各自管理类别按以下方式分别进行登记备案或申领排污许可证: 1.登记管理类别 采取网上填报备案方式: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平台首页,依次点击“排污登记”-“登记申请”-“申请登记”按钮,进入登记页面,完成排污登记表填报后,将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 2.简化管理类别 采取网上申领许可证方式: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平台首页,依次点击“许可证申请”-“首次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页面,对照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填报,确认信息填报完整无误后提交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核(未通过审核的系统信息将被退回,请被退回的单位按反馈的修改意见马上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至符合要求为止),并将排污许可证纸质申请材料(平台上直接打印)盖章后提交给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国家排污许可证申领。 3. 重点管理类别 采取网上申领许可证方式: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平台首页,依次点击“许可证申请”-“首次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页面,对照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填报,确认信息填报完整无误后进行领证前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完成后及时提交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未通过审核的系统信息将被退回,请被退回的单位按反馈的修改意见马上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至符合要求为止),并将排污许可证纸质申请材料(平台上直接打印)盖章后提交给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国家排污许可证申领。 三、需要准备材料 (一)登记管理类别 排污登记备案需准备材料: 1.环评报告及批复或所在区县政府出具的整治验收意见; 2.产品、燃料等资料。 (二)简化管理和重点管理类别 申领排污许可证需准备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自行监测方案; 3.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4.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7.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8.排污权交易发票复印件;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产能等登记事项中涉及商业秘密的,排污单位应当进行标注。 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本指引内容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附表 排污许可证工作群 区县 | QQ工作群 | 咨询电话 | 吴兴区 | 865729240 | 0572-2551642 | 南浔区 | 857356609 | 0572-2667190 | 德清县 | 1056626236 | 0572-8068019 | 长兴县 | 1055337562 | 0572-6043899 | 安吉县 | 1062325305 | 0572-5129639 | 南太湖新区 | 218545068 /414244689 | 0572-2107903 | 湖州市 | 365982270 | 0572-2668816/ 2666130/2668599 |
学习资料: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行业分类-技术规范快速检索查询表0313 各行业技术规范培训视频地址 登记管理企业视频操作教程 书面申请材料(重点管理、简化管理)
2650513-56365-34-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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