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环境保护 > 环境影响评价
索引号:   002564440/2021-00078 发文时间:   2021-0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1-03-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2-2666130 传真:0572-2668504

通讯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项目

浙江省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虹东街伟业路136

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500万元,新征用地面积0平方米项目利用已有工业厂房5000平方米,购置反应器、精馏塔、脱色釜和真空系统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吨化妆品硅油500吨硅橡胶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等途径进行了环境保护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到附近村民和企事业单位的信函和电话,公示期间当地村民和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无异议。

业主承诺落实好相关环保处理方案和设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包括工艺废气、储罐废气、污水站臭气、危废库臭气和RTO装置燃烧废气;工艺废气经管道直接收集后通过“一级常温水冷凝+二级冷冻盐水冷凝+缓冲罐缓冲”进行预处理,不凝废气末端采用现有1套“酸洗塔+碱洗塔+干式过滤器+RTO装置”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在储罐口设置平衡管;储罐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再通过现有1酸洗塔+碱洗塔+干式过滤器+RTO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污水站主要处理单元进行加盖密封,并将臭气收集后危废库臭气一起通过现有1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P2高空排放;RTO装置燃烧废气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P1高空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公用工程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废冷却水,废水经收集混合后通过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尽可能选用噪声低、震动小的设备;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渣、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原料包装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