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辖区环境质量监测; 2、整理、汇总和储存本区域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编报各类环境质量报告和专题报告; 3、开展辖区各类污染源监测; 4、承担本地区综合环境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等工作; 5、 参与污染事件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调查,承担应急监测任务, 以及本地区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工作。 6、承担环境监测技术研究开发及其他科研任务; 7、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网络的业务组织和协调,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技术培训,参与太湖流域环境监测网络工作; 8、为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 9、抓好本单位廉政建设;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