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苕溪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工程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 建设内容及规模:(1)堤防工程:新建堤防3.06km,加高培厚堤防35.75km。(2)河道疏浚工程:河道疏浚长度26.71km,其中苕溪干流湖州船闸以下环城河、长兜港疏浚12.29km,支流旄儿港、小梅港疏浚14.42km。(3)闸(站)工程(口门建筑物工程):拆除谷树墩水闸、垄山水闸分别改建为闸站,水闸规模均为1孔×5m,泵站设计流量均为10m3/s;达标加固城南闸站、城西水闸。(4)巡查道路:结合堤防建设巡查道路35.04km。(5)水文设施建设:新建二环西路桥遥测水文站、创业大道桥遥测水位站,提升改造杭长桥等7座已建水文站。(6)专项提升工程:改善沿线水生态环境等。 建设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和南太湖新区,涉及西苕溪、老龙港、导流港、环城河、旄儿港、长兜港、小梅港。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水环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厂取水口、常规水质监测断面、东西苕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田漾省级重要湿地。 环境空气、声环境:工程施工区附近的居民点、单位、学校。 生态环境:东西苕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梁希国家森林公园、长田漾省级重要湿地、濒危物种日本鳗鲡、古银杏树等。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施工污废水得到妥善处置,对于水质自动监测站取水口,在采取保护措施和防污屏等防护措施后,对水环境影响不大。工程建成后,可加快洪水出境、降低本地高水位时间,对周边大尺度范围内的河网水系无不利影响。工程建设对区域水质能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 2)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也不会影响区域物种多样性。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工程建成后,河道内浮游生物生境将有所改善,浮游生物生物量将有所增加,底栖动物可逐步得到恢复。工程建设对鱼类种群密度、分布、繁衍等影响较小。 3)声环境:集中施工区施工噪声会对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可通过禁止夜间施工和采取防护措施予以减免。闸站运行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基本无影响。 4)大气环境:施工作业扬尘对附近居民及施工操作人员有一定的影响,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行驶尾气对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影响较小。 5)固废:临时堆土和弃渣需做好防护措施,生活垃圾、废机油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施工船舶事故导致溢油事故的概率极小,但仍需采取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 措施类型 | 时段/分项 | 环保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或纳管,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纳管。 2、疏浚施工中要求底泥扰动扩散半径控制不超过5m,疏浚水平定位精确控制在0.5m~1m,垂直精度控制在5m~10m,做到精确疏浚和清洁生产。 3、施工前需同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做好沟通协调,采取合适的堤防断面型式。 4、铁路桥国控断面及自动站取水口所在西苕溪堤防移动插板和路面沥青砼修复施工时需做好对输水管的加固保护措施,不得影响输水管正常输水。 5、对城西大桥自动站取水口及附近清淤作业区、对岸导流港堤防施工点采取防污屏围护的防治措施。 6、小梅口国控断面及自动站取水口所在小梅港清淤时需控制清淤范围与取水口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对取水口采取加固措施,并对小梅口自动站取水口及附近清淤作业区采取防污屏围护的防治措施。 7、新塘港国控断面及自动站取水口、城北水厂自动站所在堤防施工前需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沟通协调,采取合适的堤防断面型式,施工时需做好对取水管的加固保护措施,不得影响取水管正常输水,并对新塘港自动站取水口、城北水厂自动站取水口及附近清淤作业区、堤防施工点采取防污屏围护的防治措施。 8、新港口、港湖大桥、杨家庄大桥、九九桥、苕溪大桥、金家兜、外庄桥等常规水质监测断面附近堤防、河道清淤施工前需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施工时采取环境友好型施工工艺,并对常规水质监测断面附近清淤作业区、附近堤防施工点采取防污屏围护的防治措施。 9、堤防闸站涉水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避免在丰水期施工,特别是洪水期严禁施工。 | 对周围水体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影响很小,不影响水厂正常取水,减小对水质监测断面的影响 | 运行期 | 1、管理人员和闸站值班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纳管。 2、加强河道水域及沿岸绿地日常保洁工作。 | 河湖水质良好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河道清淤和堤防施工可以采取分段施工,分段防护的措施,给水生生物以规避的空间和场所,禁止采用全线施工,全线扰动的施工方式。 2、每年4~6月是大部分经济鱼(虾)的生殖产卵高峰期,在此期间应降低涉水工程施工强度。 3、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混凝土浇筑等高噪声作业。夜间禁止光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在风速比较大的天气,减少扬尘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避免扩大空气污染范围,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产生影响。 4、对古银杏树附近环城河堤防施工区加强喷雾降尘等保护措施。 | 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运行期 | 1、强化水生植物管理,及时收割清理枯死植株,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影响水质。 2、在4~6月鱼类繁殖集中期进行防汛关闸,应尽可能减少关闸时间和频次,提升河道的横向连通性。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1、降低施工对底栖动物的影响,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底栖生物栖息地的破坏,防止局部范围内底栖生物生物量的大量损失,通过优化工程措施,加快工程水体底栖生物的恢复。 2、建议将堤岸整治时间设在每年9月至翌年1月之间,以减少噪声、水体搅动等对主要保护鱼类繁殖的影响。将围堰安装及拆除施工时间安排在鱼类繁殖期之外,以减少围堰施工与拆除对鱼类迁移的影响。 3、建议工程建设方采用栖息地生态修复、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等一系列措施对渔业资源损失进行补偿与修复,同时进行生态环境的跟踪监测。 | 长田漾省级重要湿地 | 1、加强施工管理,杜绝施工人员破坏湿地内的植被,并落实好工程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 2、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占用长田漾省级重要湿地范围,确保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 | 梁希国家森林公园 | 1、《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批复前不开工建设国家森林公园内旄儿港堤防,不在国家森林公园内设临时堆场和临时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 2、加强施工管理,杜绝施工人员破坏森林公园内的植被,堤后绿化带恢复应与仁皇山景区景观协调。 | 声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分散布置施工设备,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区域。 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车辆及船舶行驶路线及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机械。 3、选用低噪声、技术成熟的设备,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减振措施。 4、配备隔声效果较好的移动隔声屏障;设置车辆警示牌及限速牌,加强车辆管控;对靠近敏感点的部分高噪声施工机械可配备临时隔声罩。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 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 运行期 | 1、应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闸门启闭机、水泵及其它配套设备。闸门启闭机、水泵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处理。对闸门启闭机房、水泵房进行隔声处理,机房附近进行绿化。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2、实施降低源强、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收等措施,使闸站厂界噪声达到相应的噪声值要求。 | 减轻运行噪声影响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城镇区内施工工地,其边界必须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封闭围挡,其余地段设置1.8m以上围挡,围挡使用定型化工具式围挡,围挡上方安装喷头抑尘,围挡底端必须设置防溢措施。 2、加强施工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及施工机械定点定位存放;施工区定期洒水,干燥天气加大洒水频次,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区加盖防尘网。 3、回填土方周转场及临时堆土场应进行遮盖;渣土及垃圾及时外运。 4、车辆出入主干道每天定期洒水,保持出入口清洁、湿润;设置洗车平台,及时清洗车身,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车斗,严禁运输物料沿途散落、泄露。严禁车辆超负荷运作,配合做好施工期间道路管理。 5、优化场地布置,易起尘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居民点。 6、淤泥固化场应配备除臭设备和药剂,通过在固化淤泥表面喷洒污泥除臭剂进一步减轻臭气影响。 |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运行期 | 1、加强机动车辆、船舶管理,严格禁止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上堤行驶,严禁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船舶航行。 2、加强堤顶堤后道路清扫、洒水,确保道路路面清洁。 | 减轻尾气、扬尘污染 |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建议在实际施工中,对周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尽量实现弃土和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综合利用。 2、淤泥固化场泥饼堆放场地应做好围挡和排水收集设施,减小水土流失和环境影响。 3、加强施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设置分类垃圾箱,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4、施工机械使用、维修过程的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渣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暂时储存设施盛装危险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置在施工营地的独立房间内,独立房间地面硬化并做好防渗处理,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合理处置 | 运行期 | 1、闸站内生活垃圾设分类垃圾箱收集,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启闭机房、泵站机油等危废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暂时储存设施盛装危险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置在各闸站的独立房间内,独立房间地面硬化并做好防渗处理,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合理处置 | 环境事故防范措施 | 施工期 | 1、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船舶,使船舶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减少疏浚船舶的碰撞几率。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车辆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 2、建立避台防汛应急计划,施工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必须将工程船舶及时撤离,保证船舶安全。 3、制订施工期船舶泄漏风险事故应急计划,预案应包括应急事故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设施及物质的配备、应急报警系统、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培训计划等内容;施工场所应张贴应急报警电话。 |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 运行期 |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警示牌,提醒过往船舶加强安全意识;禁止船舶在以上水域排放一切污染物。 2、制定淤泥轮疏机制,定期对河湖进行清淤、疏浚,避免污染物在河湖底泥中大量积聚而发生营养物质特别是沉积物中氮磷的释放,成为水体水华潜在的风险污染源。 |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相关水利规划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要求。工程建成后可消除湖州主城区堤防薄弱环节,提高核心区域防洪排涝标准,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对补齐太湖流域防洪治理短板,提升苕溪流域整体防洪排涝能力,保障杭嘉湖平原防洪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水、气、声、渣等污染物,对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暂时的,可通过控制污染排放、实施生态修复等措施予以减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达到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这项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评价单位查阅环评文件,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8日至4月21日。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9 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田盛街1500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2-2667952 环评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516772376 邮箱:88365907@qq.com 审批单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单位: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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