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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2-2396511 传真:0572-2668504 通讯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设施地址 | 法人代表 |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 | 经营方式 | 1 | 长兴永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长兴县小浦镇郎山工业园区 | 长兴县小浦镇郎山工业园区 | 朱文龙 | HW31含铅废物(仅限废铅蓄电池)(900-052-31) | 收集、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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