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791567 传真:0572-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万件汽车超高强度热成型冲压零件项目 | 南浔经济开发区庠上路以南,迁西路以西,湖浔大道以北 | 湖州屹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湖州屹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汽车超高强度热成型冲压零件项目位于南浔经济开发区庠上路以南,迁西路以西,湖浔大道以北,新征土地226亩,新建总建筑面积547312平方米,拟购置焊接设备、高低压空压机、抛丸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万件汽车超高强度热成型冲压零件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抛丸废气经旋风除尘+湿式除尘+20m高排气筒(DA001)排出;油雾废气经油雾回收过滤装置+静电油雾过滤器+20m高排气筒(DA002)排出;切割烟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南浔经济开发区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湿式除尘废水捞渣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 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 使各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加强个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4、固废: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废胶桶、含油抹布手套等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粉尘、一般废包装物、废钢砂、废砂轮片、废焊丝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4028116-55155-34-南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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