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12日-2025年4月17日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湖州屹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3000 万件汽车超高强度热成型冲压零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浔环建〔2025〕27号 | 2025.4.17 | 27湖州屹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汽车超高强度热成型冲压零件项目 | 公告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7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4031966-55155-34-南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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