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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期排放超标且逾期未维修复检(或复检未合格)车辆信息公开
时间: 2025-01-0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要求,现将第五十期经机动车现场执法或遥感黑烟等信息化设备抽测发现的排放超标且逾期未重新检测合格车辆的信息予以向社会公开,仍上路行驶,将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处罚。

 

 

 

 所属个人车辆

序号

类型

号牌号码

号牌颜色

车辆类型

限期维修复检合格日期

1

黑烟抓拍

浙E90J69

蓝色


2025年1月2日

2

黑烟抓拍

浙ER791L

蓝色


2025年1月2日

3

黑烟抓拍

浙EBD056

蓝色

小型普通客车

2025年1月2日

4

黑烟抓拍

浙E3M289

蓝色


2025年1月2日

5

黑烟抓拍

浙E3K902

蓝色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