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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 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湖环辐管〔2024〕7号
2024年6月19日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 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应用项目-扩建-审批意见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