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791567传真:0572-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5亿颗智能传感器及气体监测终端设备建设项目 |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倪家滩村众创小微园7号楼3楼 | 湖州慧闻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湖州慧闻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总投资2000万元,选址于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倪家滩村众创小微园7号楼3楼,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3116m2。购置电烙铁、三防涂覆机、标定工作台、丝印工作台和空压机等设备,主要从事智能传感器及气体监测终端设备的生产。本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智能传感器1.5亿颗、气体监测终端设备1万台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方面: 焊接粉尘G1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标定废气G3经集气罩(或通风柜)收集后(风机风量为8000m3/h,收集率达到90%),再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达到90%),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喷胶废气G2和丝印烘烤废气G4。喷胶工序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丝印烘烤工序以及丝印网版的浸泡也在密闭区域。上述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效率较高。经封闭收集(风机风量为8000m3/h,收集率达到90%)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方面: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污水管网,最终送湖州双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方面: 安装隔声门窗;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生产时关闭车间隔声门窗。 固废方面: 废锡渣S1、废滤材S6和PET边角料S11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分类存放在一般固废仓库内。生活垃圾S10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电子元器件S2(废物代码900-045-49)、胶渣S3(废物代码900-252-12)、废抹布S4(废物代码900-041-49)、废洗网水S5(废物代码900-402-06)、废活性炭S7(废物代码900-039-49)、废机油S8(废物代码900-214-08)、废机油包装物S9-1(废物代码900-249-08)和废包装物S9-2(废物代码900-041-49)暂时在厂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3841032-55155-34-南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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